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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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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多了。”春桃吓了一跳,原以为最多□□两十多两银,没想到徐志这样阔绰,里面足有三十两银子,白花花银灿灿的耀人眼,说实在的,春桃还是第一回 看到这么多银子。

徐志倒是淡定:“多么?我还怕不够,要是不够用,我那还有。”

春桃攥着钱袋,心里暖呼呼的,她看着徐志笑了:“原来你是个大财主。”光看徐志一身旧衣烂裳,实在想不出他是个随便能拿出三十两银子来的人,要是春桃去徐家村见过徐志家的破房,一定会更惊讶。

“春桃。”徐志支着腿,手搭在膝上面向春桃,音色因为语速放缓变得更加低沉:“我家穷,算不上什么财主,这些年的饷银都托人寄回家,估摸着都被我爹霍霍完了,没存下个啥。”

“不过,我回来的时候上头发了钱,长官也给了些赏赐,七零八碎的加起来有二百多两,回家后花销了一些,我现在手里还剩二百出头。”

春桃咽了口唾沫,低嗯一声。

徐志接着讲:“我爹是个大漏斗,有多少花多少,身上的钱过不了夜,这二百两我不交给他,我是这样打算的,我家那房破烂的不像样子,也不够宽敞,得叫人修缮一番再打新床新柜子新凳子,估摸得花二十两,然后是我家的田地,全是荒地位置也不好,我准备和人换成好地,估计也得花个几两银。”

春桃羞的将头低下,直直的看着鞋面,徐志和她说这些等于在交底,她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也猜到他接下来要说啥,饶是春桃有主意性子外向,面对着这些还是难免羞涩。

“找媒婆提亲,办酒席,置办新衣裳新首饰估计要三四十两。”徐志说。

春桃羞的脸都成了红纸,抬头轻瞪徐志一眼:“我还没答应嫁你呢,你倒样样都想好了。”

徐志目光灼热,牵住春桃的手腕:“嫁我吧,我一定对你好,让你过上好日子。”

这个男人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委婉和矜持,说完以后还觉得不够,屁股往春桃那边挪了几分,男人身上热烘烘的像个火炉,把春桃也烤的热乎乎。

“成亲的时候我给你买全套的新衣裳,用上好的料子,咱做好几套,镯子、戒指、簪子、耳环找银匠给你打套分量足的,再打一个金戒指,等有钱了,全给换成金的。”这话若换个人讲,春桃一定不信只当那人在吹牛,可这话从徐志嘴里说出来,可信度便是百分百。

见春桃没做声,徐志以为是刚才的话没打动她,继续表忠心:“等你嫁过来,家里让你当家,啥事你说了算,钱都归你管,要不,我明儿就把钱全交给你?”

噗呲一声,春桃笑出了声,其他事情上看徐志很精明,这事上咋有些憨傻愣,春桃望着徐志:“全给我?你就不怕我来个不认账,把你的钱全吞了?”

徐志挠挠头:“你不会。”他看上的姑娘,没有那副毒肚肠。

关于徐志家里的事情,春桃没有特意打听过,但是经过这些日子的接触,不特意打听也知道了不少,尤其知道他爹徐瘸子是个又懒又好享乐的人,还很无赖,徐志刚才说的新衣裳、全套银首饰、金戒指春桃虽然高兴,但明白那都是面上的事,不能当饭吃,如果真嫁给徐志,过日子还得来点实际的,譬如谁管钱谁当家。

“我管家?我年纪这么小,服不了众咋办?”春桃说。

徐志挺了挺胸:“我给你撑腰,没有谁不服。”徐家现在靠徐志支撑门户,有他这句话,有他做靠山便够了。

春桃抿嘴直笑,把钱袋收好:“回去后我俩研究一下做买卖要多少本钱,咱先去捉兔子吧。”说完站起身拍拍衣裳上的灰尘往前走去。

“好。”徐志高兴的一抬眉,快步跟上。许是人逢喜事万事顺,许是想在春桃前面多表现,也可能是搞定了准媳妇以后想讨好岳父母和大伯,这次捉兔子徐志比上次还要卖力,运气也不错,最后收获了八只大肥兔子,提在手里沉甸甸,收获满满的下山去。

路上遇见村人,人人都纳罕:“后山上的兔子狡猾的不是成了精了吗?变得这么好抓了,你们瞧罗老二家做客的那小子,手上都提满啦。”

徐志难得冲他们露个笑脸:“好抓。”

于是收稻结束后,好些个后生都奔后山去抓野兔,可他们连兔子毛都没摸到,只猎到了麻雀山雀,拔毛洗涮后架在火上烤,根本没有几口肉。村人想着徐志手里的大肥兔子啃着光秃秃的麻雀腿,心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徐志咋就这么会抓嘞。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当天下午徐志和春桃提着八只兔子满载而归,徐志和春桃提溜了两只给大伯家送去,接着罗有良找人要的鹅也到了,足有八九斤。

文桂芬热灶烧开水,招呼着男人们将大白鹅和一只肥兔子收拾出来,刚收拾好,罗大伯、罗大嫂带着家里的孩子媳妇到了,刚才徐志和春桃送兔子的时候就说了,今晚上一起吃夜饭,罗大伯没空手来,抓了两尾大鲤鱼来做添菜,还有一截过年时做的腊肉肠。

“你们都闪开,让我来弄。”罗家大嫂一进院门,就找围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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