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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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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上好的五花剁的馅,兄弟你吃着好吃下回再来买。”

徐志一颔首算是应了,然后提着一摞烧饼进了饭馆,前脚踏入,后脚就有人喊他名字,正是那个喝酒吃肉的魁梧汉子。

“哎呀,你买这么多烧饼做什么,说好我请客,你还怕这饭馆里的东西不够你吃?”那魁梧汉子名叫曹山,和徐志是老相识,现在在镇上卖猪肉,是个屠夫。

“嗅见饼子味儿香,捎回去给家里人吃。”徐志道。

曹山一听这话,刚向烧饼伸出去的手悬在半空,他舔了舔唇道:“你小子挺识货,这家的烧饼可好吃哩,我一顿能吃八个,买到下午晌那大叔就卖完啦。”

徐志看老友一眼,把荷叶包打开:“吃吧。”说着起身,出去又管那大叔买了十个烧饼提回来。

“你找我有事儿吧?”曹山啃着烧饼问。

徐志把店伙计喊过来,加了酒菜后才回答曹山的问题:“没错,我有件事情想和你打听。”

曹山是个屠夫,住在菜市场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多了,消息很灵通,他三两口就啃完一个饼,抹了抹嘴:“说呗,甭和我客气。”

于是徐志将事儿同曹山讲了。

曹山‘哎呀’一声:“问我你可算问对人了!”

“你说。”徐志目光炯炯。

曹山把身子侧过来:“我岳家老娘在一间寺庙里帮忙做饭,这件事情她最清楚,事情是这么着……”

那年秋天镇上有个大集,寺庙里又正办法会,镇上热闹非凡。春桃到镇上赶集,快回家时天色突然变得阴沉,一阵轰隆雷鸣之后,大雨倾盆,不一会儿路面上全是积水,春桃被大雨困住脚便没回家,在镇上的姐妹家留宿一晚,当然,这一截曹山不知情,他只知道寺庙里发生的那部分事儿。

寺庙的法会在大雨落下前结束,滞留的人不多,但仍有一些香客被迫留下,其中就有许秀才和王姓财主的女儿。

“那是个小寺庙,总共只有几间房,房间腾挪不开,男客女客混在一块儿避雨,听我岳家老娘说,是许秀才和王财主的女儿待一间屋,许秀才嘛文文静静,羞得像个小姑娘,那财主女儿倒是胆子大,还和他搭话呢,嘿。”曹山刚说完,徐志新添的烧鸡端上来了,外皮烤的焦脆,里面的肉却鲜嫩多汁,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曹山忍不住先掰了个鸡腿,一口咬下去满嘴的香,他一边吃一边继续说:“后来天黑了,雨还没停,反而越下越大,他们就都留在庙里过夜,后来这事传出去,不知咋回事儿就成了罗春桃和那许秀才在外过夜,其实这就是误传,传错了。”

徐志蹙眉听着,他和曹山想的不一样,这不是误传,这是王家的一招移花接木,真的假的拼凑在一起,假的也成了真的。

罗家不知道许秀才和王财主的女儿在寺庙留宿,只知那天春桃在镇上,并没想过要调查这桩流言的起源,而徐志刚好问到了知情人。

“曹山,我有件事要你帮我。”徐志沉声说道。

曹山啃着鸡腿连连摆手:“你说就是!咱们哥俩谁跟谁!”

徐志对曹山勾勾手:“你过来点,我和你说。”

作者有话说:

小可爱们节日快乐~

春桃

◎稻谷大丰收◎

“春桃,你叫上小弟一块去田里看看水。”下午时分,文桂芬敲着春桃那屋的窗户说道。

春桃倚着床柱坐,身旁放着绣箩,手里正绣着个荷包,抬头回:“他不在,找大勇耍去了。”

“那你一个人去呗。”文桂芬说,自家水田就在村口,不远也不偏,现在外头天还大亮着,春桃一人去瞧一眼也没事儿。

岂料春桃一秒没耽搁就拒绝了:“我不想去。”

春桃不是个懒人,对家里的事情向来上心,文桂芬只当她生闷气闹小性子,放下手里的笤帚,拍拍手上的灰进屋来:“等收完谷子,娘带你去镇上扯布,咱也做身新衣裳穿。”

之所以话里带个‘也’字,是因为白凤霞最近做了好几身新衣,天天花枝招展的在村里转,娘亲大概以为自个儿眼馋了。

春桃没把遇见许秀才的事告诉家里,她晓得她娘文桂芬对许秀才一家子恨之入骨,说不准会拿这事儿去气许秀才他娘,可春桃实在不想和姓许的一家子再有瓜葛,因此嘴很紧,一个字儿也没往外吐,她担心许秀才一次不成,还会来第二次、第三次,因此这几日在家待的多,没咋往外跑。

“娘,我有衣裳穿,不用做新的。”春桃说。

虽然在小山村,春桃一家是排的上号的殷实人家,但不意味着生活就比别人家奢侈,庄户人家的家底,都是一粒米一口饭慢慢积攒而来,换个说话,越是殷实说明这家过日子越精打细算,俗话说得好,不会打算一生穷。

可是文桂芬对女儿心怀愧疚,她捞起春桃的手:“做!你这个年纪就该多穿新鲜的,娘乐意,娘呀精明了大半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

光这个开头春桃就听得耳朵起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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