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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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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充满了捡漏啊,溉嘿嘿

【本章出现的角色不记得是谁的去翻翻回忆下啦,是故人】

【婚约解除进行中】

夜朗:已经攻略的人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

无论在哪个世界中, 作者当前没有描述到的配角人物,实际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她也有好好地在呼吸、吃饭、学习、睡觉。

在苟安的角度,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在原著线中, 男配角贺然在女配苟安眼中, 是可以信任与联姻的青梅竹马, 是挚友;

而保镖夜朗,则是心猿意马、罗曼蒂克之心的所托之人。

——从古至今, 名门大小姐和出生苦寒、社会底层打滚的野狗仆从旷世绝恋的故事并不算少, 泰坦尼克号轰轰烈烈的沉入海底,溅起的涟漪不知道动荡了多少天真的名门少女心。

苟安也没能逃过这场浩劫。

实际上因为节操问题(或者别的问题)也并没有明确在一起, 充其量大概是暧昧范畴,但是“夜朗”这个人却占据了苟安人生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忘记夜朗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又因为什么契机, 被爸爸放到自己身边的。

他话少, 除了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蛋和绝世好身材外, 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所以苟安最开始根本不在意他,把这个身边突然多出来的人当做空气。

后来,苟安对陆晚嫉妒到发狂,这件事从执念几乎成了心魔,深夜噩梦中都在问“为什么总是她能得到最好的”然后流着眼泪惊醒……

打开卧室的门, 会发现那个沉默的身影永远都守在走廊昏黄的光下。

听见开门的声音, 他会转过头,深眸清明, 只是望着拎着睡裙裙摆、不知所措的大小姐湿漉漉的双眼, 问, 「噩梦吗?」

语气清冷又平静。

却神奇地能做到一瞬间将苟安从噩梦中带回现实, 就像是令人上瘾的无副作用良药。

彼时苟大小姐便会脑子短路,流着眼泪扑进这个保镖的怀里,絮絮叨叨地诅咒一切不公平的命运。

这到后来成为了日常,苟安就像是找到了一个最沉默的树洞,从此走到哪她都抱着这个树洞不撒手。

她对树洞也越来越愿意花费心思。

比如无意间在某个宴会上看见向来对任何东西好像都没多少兴趣的保镖先生在离场时找了个打包盒,从甜品台多拿了某个品牌的蝴蝶酥——

鬼使神差的,这个蝴蝶酥后来成为苟宅的必备品。

哪天断供,恶毒女配苟大小姐会大发雷霆的那种。

这种昭然若揭的偏袒根本不加掩饰,最后变成了招摇过市……所有人都知道苟安在失去了那根香蕉同款的爱猫之后,现在又找到了新的宠物,并且苟大小姐对之爱不释手。

直到有一天,坐在下午茶的餐桌上,苟安撩着长发懒洋洋地说:「如果陆晚倒霉一次就好了,给她一点教训吧?」

站在她身后的保镖先生难得有了反应,微微垂头,目无波澜地望着她。

良久,他说,「好。」

苟安冲他抿唇笑了笑。

那个时候她还天真地觉得,多好啊,这个人从来不会反抗自己,他果然对我最好了。

可惜直到锒铛入狱、被警察拷走的一瞬间,苟安怨恨过除了父母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把锅扔到夜朗头上过。

时至今日,她依然以为在整个混乱不堪的原著线里,夜朗是个特殊的存在。

……

早晨的筒子楼有属于它特殊的活力。

早上七点,江城大部分地区的人还在睡梦中,住在斋普区的筒子楼的人们已经开始了他们的一日——距离他们最近的地铁站骑共享自行车得半个小时,因此他们不得不比一般人早起一会会。

飞鸟朴素着翅膀,发出“咕咕”声音飞过,在自家楼下摆摊卖早餐做些小生意的支棱起了摊位……他们不吆喝,只是简单与同样早起去上班、照顾早餐铺子生意的邻里亲切寒暄。

昨天的雨让青石板路面湿漉漉的,泥土的腥香夹杂着茶叶蛋的卤水味儿从窗户飘入。

苟安就是被茶叶蛋的香味给饿醒的。

肚子“咕噜咕噜”叫着睁开眼,她错愕地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破旧的窗户,清早初生的阳光从外面直射,没有窗帘;

斑驳的墙壁旁边立着一个极其简单且应该进博物馆的木柜子;

在她身下的是一张木头弹簧床,一转头,床头便有不起眼的、大概是新编织的蜘蛛网。

“……”

苟安被吓得一个激灵,一翻身坐起来,床铺发出不堪负重的“咯吱”巨响。

——我在哪?

瞪着迷瞪的双眼,她听见了厕所“哗啦”水响,扭头看过去的同时,水声停下,厕所门后面出现一个模糊的高大身影。

完全搞不清楚什么状况的苟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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