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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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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多时候,许吟跟在徐辉祖身边。

沈熙礼独乘一辆,而且走得比较慢,他要处理沿途经过之地时代行行铺设店面的诸多事情,是以渐渐的落在了最后。

乌尔莎等六个女子死士分成两辆,黄昏和娑秋娜一辆,也就是这个缘故,许吟聪明的选择了不发光发热,跑去和徐辉祖学习行军。

许吟想入沙场,但他现在还没有指挥大军的经验和能力。

靖难之战,他跟随徐辉祖,也只是个亲兵。

搭大宋的福气,大明的官道修缮得还行,是以沿途倒是不怎么颠簸,只不过应天到顺天,路途漫长,何况马车,还是很要走一些时间。

有一说一,大宋的官道是历朝最好的,没办法,大宋有钱。

坐在马车里,黄昏看着对面的女子,笑了笑,“其实你完全不用跟着我去北方的,春节之后我就回来了,虽然我理解你的心情。”

男人出门了,女人可不得跟着。

娑秋娜撇嘴,“你是不是想得太美了,臭不要脸了啊。”

你以为我想去北方?

还不是夫人的意思,夫人隐晦的说了,乌尔莎等六个女子死士虽然也可以照顾大官人,但毕竟不擅长照顾人,而且以乌尔莎为代表,这些女子对黄昏是言听计从,唯有你娑秋娜可以强势一些,得跟着去北方盯着大官人,免得他去花天酒地。

家里很多,够你吃,外面绝对不行。

想想就脏。

这大概是徐妙锦最后的倔强了。

娑秋娜其实是想去北方的。

她喜欢大明,她觉得这片锦绣河山怎么看都看不够,与其待在应天发霉,还不如跟着大官人在这大好山河里走一圈。

美景怡人心。

至于这一圈会不会再被大官人吃几回,重要吗?

一回是吃,两回也一样。

何况自中秋之夜后,娑秋娜确信,自己心里对黄昏的小欢喜,就是爱情的萌芽,她觉得自己是有点爱上那个人了。

女人就是这么简单,欢喜了,爱上了,那就睡吧。

爱情的最终不就是那一场贪欢吗?

黄昏哪里知道娑秋娜的这一番心绪变化啊,还在绞尽脑汁的想这一次要怎么想办法和娑秋娜芙蓉帐暖玉生烟,而且必须超过三秒。

此事也不急,实在精虫上脑,还有体贴的乌尔莎。

或者……

其余五个女子死士也很好嘛,各种型号的迪丽热巴古力娜扎,新鲜感十足,而且都有媚术,也是享受的事情,至于感情……先上床后培养,我不介意。

真的。

和黄昏想的不一样,出行北方入住第一座大城的第一夜,娑秋娜身体不适,早早的就睡了,他还没去找乌尔莎,乌尔莎先来了。

而且一来就直接八爪鱼一样缠上了黄昏。

食髓知味。

这个词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黄昏当然无所畏惧。

战个痛快。

是以风声雨声让住在隔壁的娑秋娜无语了一夜,才知道乌尔莎声音这么浪而且大啊,难怪在安南会被人听见。

我欲让大明钢铁大厦林立

一路无风无雨的抵达顺天。

因为沈熙礼还没到,黄昏也没急着去看顺天成正在新建的皇城周边,等一下沈熙礼,到时候他才能算出这个项目的大概经费需要多少。

这方面,黄昏虽然远见,但没实际能力。

还得专业的沈熙礼来。

因为并不打算在顺天呆多久,是以黄昏在燕王府附近租了一个大院子,方便叔父黄观上班,也方便朱棣召见他。

顺天这边就一个行部,是以没什么官场倾轧。

而也到了北方的纪纲,拧得清轻重,知道铲除漠北的细作和谍子是他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时间黄昏在顺天很咸淡。

上班?

没有的事!

神机营还在应天呐,在朱棣临出发前一天,很少受朝野臣子待见的李景隆入宫求见,陛下见了,这对君臣的关系确实微渺。

朱棣是相信李景隆的,可有些事情为了大局着想,也只能委屈他。

好在最近又重新重用了。

按照李景隆的谏言意思,神机营暂时不拉到榆木川去,先在江浙一带以平原为基础,模拟草原环境训练,等火器全部配备上了,再拉到榆木川演练,甚至可以再往后拖,直到和漠北有战事了,才把神机营拉到榆木川演练,然后投入战场。

如此,方可确保绝对的保密。

朱棣同意了。

于是在出发的前一年,朱棣让狗儿去通知黄昏,说不需要他去顺天,黄昏一听暗想这怎么行,房地产还在等我开发呢。

于是又请狗儿带话给朱棣,说作为神机营中军指挥,今后少不了是要和漠北雄师打仗的,我应该先去草原熟悉一下草原的环境和气候,要知道其后因素也很大,会影响火器的使用率,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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