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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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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充斥心底,洛云升笑得越发温和谦逊,他往前走一步,刀刃原本的主人便恐惧地向后退一步,刀背抵着他布满鸡皮疙瘩的黝黑皮肤,压出一道黑印。

洛云升笑得越发温和:“乖,帮忙开开门,我急着出去买糖葫芦呢?”

旁的三个侍卫虽汗毛倒竖,却以为洛云升这是退让了,急忙三步并作两步跑向同伴想将他从这夺命的剑下救出来。

洛云升被这几个人的傲慢气笑了,刀刃一转,刀锋毫不留情地压在这早被他吓住的侍卫喉咙上,那副模样,便是说他下一秒就真要行凶也不为过,“不长心便罢了,好歹也长个耳朵,听不见我说话吗?”

叫人心惊的盈盈笑意之下,其余三个护卫终于反应过来,二话不说便朝他行了跪拜大礼,不管心中愿不愿意都恭敬道:“是属下们会错了王妃的意,还请王妃手下留情!”

说完,离门最近的那两个急忙跑去开门。

但能在王府守正大门的人到底不会真是蠢货,那两人手按在门栓上,回头看洛云升,“还请王妃放下……”左边那个手肘拐了右边那个一下,目光在果果身上转了一圈,摇摇头。

右边那个不太沉得住气的一咬牙,心说一个屁大点的小姑娘有什么好在意的?这丢人现眼的“王妃”敢抱着小孩儿使剑,还怕小孩儿听见吗?故作姿态假惺惺!

但军中规矩森严,旁边那老兵高他一级,他就是再不愿意也只能退让,“王府昨日大喜,遍地红绸甚是吉利,属下们恭请王妃出府。”

这话听着恭敬,但言语之间满是警告,他就是要提醒洛云升认清楚自己的身份,既贵为“王妃”便要将王府的脸面放在第一位,纵使不柔顺,也得在外面装出柔顺的样子——提着染血的剑若是被外人瞧见了,王爷的怒火可不是他一个小小男妻能承受得起的。

这一席话,叫洛云升对此人甚是厌烦,但考虑到他是容渊的手下,自己怀里也还抱着个六七岁的孩子,只得暂时退让半步,长手一扬,舔过血的剑便斜插进路旁的土里,到底没叫果果察觉到这一番刀剑争斗。

但女孩儿早慧,她自然察觉到守门的侍卫和王妃哥哥不对付,以为王妃哥哥也和自己一样受了欺负,心中生起一股子气闷,纵是闭着眼睛眼泪也不争气地落了下来。

王府大门洞开,犹如虎豹张开巨口,洛云升揉揉果果的脑袋,踩着高高的门槛跨出门去。

刚刚知晓此间冲突便匆匆赶来的管家刚巧看见洛云升踩着门槛出去,顿时急得狂拍大腿,“哎哟我的天老爷,那可不兴踩哦!”他甚至连“门槛”两个字都不敢说。

那四个守门的侍卫也脸色骤然一变,比刚刚难看了十倍不止,就连奉命守着洛云升的景行、景衡两兄弟也不由自主地对视一眼,心下犯难:这门槛可是一家之主的象征,王妃踩了门槛和踩了王爷的脑壳有什么区别?这……这事儿他们到底报是不报啊?!

走上主街,洛云升用街边妇人卖的布艺小马把泪眼汪汪替他打抱不平的果果哄好,才带着她寻起糖葫芦来。

别说,人想找什么的时候还真就难找到,洛云升又抱着果果走了两条街,才碰到一个扛着糖葫芦沿街叫卖的汉子。

这乱七八糟的一天总算遇上件好事,洛云升抱着果果迎上去,出声喊住那个卖糖葫芦的。

扛着草垛的汉子身材健壮,看见贵气逼的人洛云升更是眼睛泛光,立刻就朝他走过来,肩上那捆糖葫芦要不是插得紧,都得给他颠掉了。

洛云升一面笑着和果果分享他少得可怜的童年趣事。

“我小时候喜欢啃糖葫芦外面的那层糖衣,但总是不小心咬到山楂上,牙都快被酸掉了。但我还是喜欢吃,因为要是能完完整整地把糖衣剥下来……那成就感啊,过了十几年我都还记得。”一面摸出三文钱递过去。

汉子也笑着伸出左手把三个铜板收进腰带,右手却递过一把匕首,直直插进果果胸膛!

殷红滚烫的血从那比猫儿大不了多少的小身体里涌出来,顷刻间染透洛云升的袖袍。

短短一个瞬间,洛云升整个世界都静了。

他看见带着倒刺的三角匕首刺进果果的胸腔,听见刀锋划开纤薄的衣料、划开细嫩的皮肉,刀柄撞击肋骨,骨骼碎裂的声音,听见果果痛苦地一声闷哼,再也没了声响。

什么都不会有了,洛云升想,刀刃剖开胸膛,只有死亡长存。

就像他曾经替那人挡的那刀,一刀毙命。

彩色的世界褪色成灰白,洛云升觉得头晕目眩,又觉得此生不会再有比此刻更清醒的时候,他清楚地听那汉子说:“洛云升,这就是你违背誓言,苟且偷生的代价。你记住了,这小丫头是第一个,下一个……就该是你那格外惹人怜的妹妹了吧?”

苟且偷生的代价?

他就真的连活着都不配吗?

洛云升一手托着果果尚有余温的尸体,一手青筋暴起,狠掐向那汉子的脖颈。那汉子倒也不躲,狞笑着,满脸奸计得逞的傲意。

“王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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