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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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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整个第六大队的观感都不好,觉得这个地方在压榨着她,也没有人喜欢她。除了王思婉,这个跟她同病相怜的女人,其实她一方面羡慕王思婉,觉得她在这过得很好,不然当初也不会跟王思婉说,她想要找个贫农嫁了。

但其实她又觉得王思婉太可惜了,就这么嫁给一个贫农。虽然是享受了这么多年的庇护,没有吃到苦头。

但她也生了孩子,跟那个许安算是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就只能呆在这个地方。

就算现在他们以前受过迫害的家庭,可以回去了。但王思婉却还是不能回去,她嫁到了第六大队,就是第六大队的一份子了。

而她,因为之前被王思婉劝下,没有一时冲动随便找个贫农。现在她爸妈都恢复了工作,也给她安排好了,明天的车票,她马上就可以回城了,这辈子都不用再回到这个鬼地方。

她这次来,主要是来感谢王思婉的,在她那么冲动的时候,让她清醒了过来。而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炫耀的心思,毕竟,她可以回去了,而王思婉却不行。

但是此刻看到王思婉这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又未尝没有一丝羡慕。

她很快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可怕了。她才20出头,又能回城了,爸妈都是有体面工作的人,给她安排的工作也非常体面。

以后她就是吃公粮的人了,生活在大城市里,多少知青得羡慕她的生活啊,自从知道她家平反之后,知青点里那些人可都不敢为难她了。

所以她为什么要羡慕王思婉,王思婉就算过得再好,也是在农村里,当个普通的小学老师而已,压根就没什么值得她羡慕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明天中午12点,准时见啦

王思婉和谭晓不熟, 见到她过来还有点疑惑, 她俩可没什么交情,顶多就是说过两句话而已。

“思婉姐。”谭晓见她放下书看过来, 忙带着笑脸迎上去。

王思婉站起来,她问道:“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许逸把人领进来后,就跟王思婉挥挥手,“妈妈, 我去外面玩啦。剩下的作业晚上再做。”

谭晓这才看到王思婉的躺椅旁边,还有一个小桌子小凳子,小桌子上还摊着一个作业本和一本书一支笔。

王思婉在他偷笑的脸上扫了下,这小子做了一下午作业, 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王思婉一直盯着,他才不能写一下午作业呢。

现在见有人来了,肯定顾不上他,这才说要出去玩。

王思婉没好气的拿着书挥了挥,“快去快去, 晚边记得回来吃饭啊。”

许逸更开心了,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弯月,他兴高采烈的往门外跑,一蹦一跳的,嘴里还高声说道:“放心吧,玩一会就回来,我晚上要吃小炒肉, 妈你给我做啊。”

王思婉虽然嫌弃,但眼里却全是笑意,眼看着人消失在石屏风那了,才转过眼睛看向谭晓,“让你见笑了,孩子还小,都不好管了。”

谭晓尴尬的笑了笑,“没有没有,许逸很可爱。”

这会天上没有太阳,石榴树下有一张小茶桌和两把椅子,她下了屋檐台阶,轻巧的走到茶桌边上。

谭晓不由自主的去看向她身上穿的衣服,白色宽松的上衣,小圆领,袖子半长。裤子也比较肥大,下摆收紧,到小腿肚子,露出一小节小腿。衣服的材料她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都很清凉的样子,风一吹衣服就像水波纹一样,她又觉得熟悉,像丝绸,因为以前她妈有一条丝绸做的围巾,跟这个很像。但她觉得应该不是丝绸,她妈说过,丝绸很贵,不是轻易就能买到的布料,普通布票都买不到丝绸,王思婉是有个有钱的神圣,但也不代表她能把这么珍贵的布料做成这么两件普通的衣服穿。

她的脚上穿的是一双凉拖鞋,这个款式她没见过,是透明的材料,有一点点后跟。白皙小脚的脚穿着这双凉拖鞋,越发的精致可人了。

就这么看起来不修边幅的一身装扮,穿在她身上却非常的好看。谭晓想了想,好像她穿什么都好看,同样是黑色棉袄,穿她身上就是比别人更水灵一些。

王思婉招呼着谭晓坐下,“来,谭晓,我这有凉茶,喝口凉茶去去暑气。”

谭晓也回了神,笑了笑走过去,“谢谢思婉姐啊。”

王思婉示意她坐下,手里拿着一个浅口粗陶茶壶,将里面浅红色的凉茶倒进一个粗陶茶碗里,然后递给她。

她倒水的时候,谭晓又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看她素手纤纤执着茶壶,倒茶的样子非常的好看,她觉得更好的形容词,应该是优雅。

她伸手接过王思婉递过来的茶碗,茶碗其实比较粗糙,不是那种以前她见过的细腻白瓷做的,但黑色粗陶茶碗里,装着浅红色的凉茶,却好看得像一副精细描出来的画一般。

再见王思婉自己也倒了杯茶,然后端到唇边小口小口的喝着,玉娆美人肤白面,娇润小口淡色樱。

谭晓突然觉得自己挺索然无味的,她想要炫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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