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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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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

舅父拿出一大包药粉,塞入少年手中,说道:“收好了,我给你的老鼠药剂量足,毒性烈,连大象都能毒死,用的时候谨慎些。”

少年不动声色将老鼠药收好,告辞离去,舅父道:“吃完饭再走嘛。”

少年道:“下次吧,父亲还在大街等我呢。”一路快跑,返回酒店中,取回白酒,走到僻静处,将一大包老鼠药全倒了进去,摇晃均匀。

尔后重新回到人群,极目搜索,不久后迎面走来一名大汉,满脸胡须,正是昨晚所见那名狐妖奴仆,少年大喜,悄悄将狐狸尾巴摆正位置,于屁股后面半遮半露,笑嘻嘻上前跟狐妖打招呼。

一番寒暄,两人混得很熟,少年问:“老兄,你住在哪里?”

那奴仆撒谎道:“北村。你呢,又住在哪里?”

少年道:“我住在山洞中。”

那奴仆不信,笑道“好好一个人类,为什么住山洞,又不是动物?”

少年小声道:“我家世世代代都住山洞,老兄与我乃是同类,您难道不住山洞吗?”

那奴仆变色道:“谁跟你是同类?”

少年大笑,说道:“还不承认?昨晚我出来散步,路过一庄园,见到兄台伺候两位公子饮酒,三位老兄屁股后面都留有尾巴,难道不是狐妖吗?”说话间慢慢扯起衣裳,露出买来的那条狐狸尾巴,说道:“我辈混迹人群,虽能千变万化,可惜此物始终难以隐藏,真是可恨。”

奴仆点头道:“是啊,要想隐藏尾巴,只有千年狐狸精方能办到,咱们这类小狐妖,法力还是太低了。对了少年,你此趟出来,所为何事?”

少年道:“我奉了父亲命令,出来买酒。”

那奴仆道:“真是巧了,我也奉了主人命令,出来买酒的。”

“买到了吗?”

“我等小狐妖,身无分文,哪来的钱买酒,只有去偷了。”

“偷酒的差使岂是人干的?担惊受怕。”

“主人有命,又有什么法子?”

“你主人是谁?”

“就是你昨晚见到的那两位公子。这两人一个看上了北村王家媳妇,一个留恋东村某老翁妻子,可惜老翁儿子太可恶,一刀砍断主人尾巴,将养了十多天才康复呢。好啦,跟你说了这么多话,我得走了。不然耽误了偷酒,主人会责罚的。”

少年道:“偷酒太危险,不如买酒容易。我刚好买了一瓶白酒,如不嫌弃,就送给老兄好了。”

奴仆笑道:“那怎么好意思?你将白酒给了我,自己怎么办?”

少年道:“没关系,我身边还有些碎银子,再去买一瓶就是。老兄,我一见你面就觉得十分投缘,这瓶白酒无论如何也得收下,不然就是瞧不起我。”

那奴仆大喜,收下白酒,感激道:“好兄弟,我交了你这个朋友。有机会请你喝酒。后会有期,告辞了。”言毕,自顾去了。

这一天晚上,少年母亲不再发疯,安安静静上床就寝。少年心中得意“计策成功了。”天一亮就拉着父亲去庄园查探,只见两只狐狸僵死于地,口中尚有鲜血流出。尸体旁酒瓶犹在,里面还留有小半瓶酒水没有喝完。

少年将事情始末原原本本告诉父亲,老商人又惊又喜,笑道:“儿子,你真有本事。这样的好计策,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少年摇头笑道:“狐狸最是狡诈,要是泄露了消息,计策就不灵了。”

老商人笑道:“我儿厉害,不输给昔日陈平。”

父子二人说说笑笑,将两只狐狸尸体提回家中,其中一只狐狸尾巴断了半截,正是淫辱少年母亲的罪魁祸首,此刻终于伏诛。

狐妖既死,少年母亲病情很快便即痊愈。几年后,少年长大成人,骑马射箭样样精通,做官一直做到总兵。

第四十三回 金世成

金世成,长山县人,平素行为不检点,忽然出家做了和尚,疯疯癫癫,专爱吃脏东西,经常以狗屎羊粪为食,自称为佛。

乡村愚民因其行为特异,纷纷拜他为师,徒弟云集,成千上万,一个个对金世成言听计从,即使叫他们吃屎,亦不敢违抗。

金世成要盖宫殿,徒弟们纷纷捐钱,所耗费用不计其数。县令憎恶他行事怪诞,抓起来狠狠打了一顿板子,责令其修建圣人庙。徒弟们奔走相告“佛遭难了!”,争着募钱搭救师父,结果不出一月,圣人庙便已修好。

费用筹集之迅速,远胜过酷吏追逼。

第四十四回 龁石

某马夫姓王,自幼入崂山学道,日子一长,不食人间烟火,只吃松子白石,渐渐的浑身长满长毛。

后来王马夫回到家中侍奉老母,慢慢恢复吃熟食习惯,但仍然爱吃石头。不管什么石头,只要到了他手里,吃起来津津有味,跟嚼芋头一般,而且还有一般本事,手拿石头对着太阳一照,便知石头是酸是甜,是苦是辣。

母亲死后,王马夫归隐崂山,修炼仙术,至今已有十七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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