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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1)(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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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嗟来之食,而是唤来了自己的侍卫,让他去给自己买丰盛的午餐。

侯爵的侍卫领了令,可是他一抵达大都市就被囚禁在城堡的偏僻一角,对大都市的熟悉也仅限于今天所走的路程,雅辛托斯修士好意地指派一个侍卫给他们领路,可是这位侍卫十分不喜欢侯爵大人,仗着雅辛托斯修士的好脾气,借故说要值班巡逻,不得空带人买饭,雅辛托斯修士还想点另外一个侍卫,那位侍卫心有灵犀的一躲,躲到了侯爵夫人带来的侍女身后,于是这位反应慢的侍女充当了领路人,带侯爵的侍卫去买饭了。

这位侍女反应慢归慢,可是她家的夫人跟侯爷之间的矛盾,她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上回要不是侯爵跟夫人吵架,夫人也不会被城主大人罚去抄摩滨国的法律书籍,连带的,她跟她的姐妹都受到了牵连,关在书房里日以继夜地抄写法律,抄了这么多天,还没抄完呢。所以现在,不管是对侯爵夫人的愚忠,还是嫉恨侯爷带给她的灾难,这位侍女都很有理由的进行报复,把侍卫带到了一家门可罗雀的饭馆前,让他去下单。

侍卫虽然觉得食客有点少不怎么正常,可是饭馆的老板是个忠厚老实的生意人,他语带诚恳地告诉侍卫,他家饭馆地处僻远,食客多不愿意多走几步,当然还有他家的饭菜都是师承东方大国的口味,放了很多的辣椒,当地人习惯吃的是地道的本地菜,喜欢吃辣椒的食客虽然少,但回头客还是很多的,只是现在是花神节,家家户户杀鸡宰羊地庆贺这个盛大节日,没来捧场也是很正常的。

侍卫没有吃过辣椒,不过他在热港的时候,接触了不少从东方大国运来的东西,什么丝绸啦,茶叶啦,瓷器啦,珍珠啦,这些可是上流社会的人才会争相购买的,他这样穷苦的阶层,倒是喜欢从东方大国运来的樟脑丸,买几颗放在衣柜下,防潮又防虫,物美又价廉,是居家必备的良药!

既然这家菜馆是师承东方大国,那口味必定是不错的,他自诩是热港来的,不属于大都市的本地人,本地人不爱吃,可不等于他热港的人不爱吃!于是大手一挥,就点了几样最贵的辣椒菜,兴高采烈地提着买来的午饭送到侯爵的跟前。

爱摆谱的侯爵大人跟他的几个侍卫还是第一次吃的辣椒菜,个个吃得眼泪鼻涕纵横恣肆,不过自己点的菜,哭着也要吃完,虽然吃相不怎么好看

小勋爵是吃过辣椒的,那是雅辛托斯修士给城主舅舅做的一份叫做水煮鱼的菜式,他喜滋滋地尝了一口,当场辣得他说不出话,只觉从嘴唇到喉咙都像被火灼烧了一样难受,从此再也不爱碰这些红彤彤的辣椒,这会儿见爸爸一口气吃完所以的全辣大餐,不禁对爸爸的崇拜又上了一个新阶段。

等到城门外终于传来了马车轱辘的声响时,太阳已经偏西了。

浩浩荡荡的护卫队整齐有序地涌入了城门口后,载着王子殿下的马车才出现在城门口,那是一辆镀了一层金黄色的马车,锃亮的光泽几乎照得大家睁不开眼,马车夫跳下了车,傲慢地瞥了大家一眼,便转过头,微微弓着腰,谦恭地打开了马车门,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请车厢内的主人下车。

小勋爵人矮个小,钻在最前排看得清清楚楚,大王子殿下先伸出一只手搭在车门的扶手上,那只养尊处优保养很好的手指上戴了五个指环,指环里不是镶嵌着红宝石就是蓝宝石,小勋爵不懂宝石,但站在他身边的侯爵夫人却是个懂内行的任,只看了一眼,便两眼发直,差点昏阙过去,整个人处于兴奋的状态,恨不能将自己所知的告诉在场所有的人,这枚戒指出自什么地方啦,那枚镶嵌在上面的红蓝宝石有着怎样的奇幻遭遇啦,她都能说得头头是道,津津有味。

衣着华丽的大王子殿下约莫三十岁,既成熟又英俊,留着一个大鬍子,大鬍子梳理得整整齐齐的,一看就是很有教养的绅士。这是时下最潮流的胡子,很多贵族男士们都留着这样的大鬍子,侯爵先前也留着这样的款式,可惜昨天被那只无法无天的狱霸烧掉了,因为烧得参差不齐,他从监狱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就刮光了胡子,现在嘴巴上不仅光秃秃,还凉飕飕的,他非常不习惯。

大王子殿下精神似乎不怎么好,眉宇间多有愁云密布,不过见到了老朋友,还是强打精神,微笑着张开手臂,朝最前排的老朋友走来。

王子殿下!侯爵激动万分,快步朝大王子殿下走去,他很小的时候就跟大王子殿下一起上学堂,跟着他一起逃过课受过罚,也一起骑过马打过猎,当然也帮着王子殿下泡妞,传个情书什么的,他没有少做,不过因为又一次他替王子殿下传的情书,却被对方误以为是他的告白书,高高兴兴地答应了,这个大乌龙虽然很快就澄清了,但是两人私密无间的关系也多了一条裂缝,再也很难回到最初最纯的铁关系了。

大王子殿下的眼底闪过了一丝尴尬,不过很快就隐没在喜悦的目光中了,两个旧日的好朋友抱在了一起,一个说你好啊,一个说您瘦了。

我来大都市时,有去找过您的!侯爵兴奋地解释,不过当时您的仆人告诉我,您去森林打猎,不知多久才回来,我只好先到大都市,打算在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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