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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乱世枭雄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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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普遍出现了“民人相食,州里萧条”的荒凉景象。

但相对的说,各军阀之间,毕竟还是有所差别的。

拿曹操来说,他虽然镇压过农民起义和滥杀过无辜人民,但从他在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的表现来看,他比被他消灭的那些军阀还是胜过一筹。

比如他推行屯田,兴修水利,实行盐铁官卖制度,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经济的整顿起了积极作用。

曹操一开始走上仕途就试图用比较严格的法律改变当时权豪横行的情况。

但由于祸害根子在中央,曹无法施展自己的意图。

到他自己掌握政权以后,才得全面推行抑制豪强的法治政策。

他说:“夫刑,百姓之命也”;“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他起用王修、司马芝、杨沛、吕虔、满宠、贾逵等地方官吏,抑制不法豪强。如果把袁绍和曹操在冀州先后推行的治术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两种不同的情况:“汉末政失于宽,绍以宽济宽,故不摄”。

在袁绍的宽纵政策下,“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

这样,自然不能使“百姓亲附,甲兵强盛”。

所以袁绍虽地较大、兵较多、粮较足,终为曹所败。

曹得冀州后,立即“重豪强兼并之法”,因而收到了能使“百姓喜悦”的效果。

司马光说曹“化乱为治”,并非无据。而且曹用人不重虚誉,他选用官员要“明达法理”,能行法治。

曹还提倡廉洁,他用崔琰、毛玠掌管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

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社会风气有所好转。

总的来看,黄河流域在曹操统治下,政治有一定程度的清明,经济逐步恢复,阶级压迫稍有减轻,社会风气有所好转。

曹操在汉朝的名义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具有积极作用。

在选拔人才方面:汉时期选拔官吏,被选用人既要有仁义孝悌等方面封建道德品质,也要有高贵的家世出身。

曹操为维护和发展势力,让更多的人为自己的事业服务,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强调“唯才是举”。

只要有才能,即使缺少封建道德品质、出身下层的人,他也注意提拔。

210年到217年,他先后下了三次“求贤令”,选拔和任用一些有才能的人。

汉魏之间,社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出现大饥荒。这一时期,粮食供应成为各军事集团最大的问题,因军粮不足而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

建安元年,曹操采纳部下枣祇等人的建议,利用攻破黄巾所缴获的物资,在许下募民屯田,当年即大见成效,得谷百万斛。

于是曹操命令在各州郡设置田官,兴办屯田。屯田有效地解决了曹操集团的粮食问题,所以曹操说:“后遂因此大田,丰足国用,摧灭群逆,克定天下”。

在兴置屯田的同时,曹操采取各种措施,扶植自耕农经济。

针对当时人口流失,田地荒芜的情况,曹操先后采取招怀流民、迁徙人口、劝课农桑、兴修水利、检括户籍等办法,充实编户,恢复农业生产。

此外,曹操还陆续颁布法令,恢复正常租调制度,防止豪强兼并小农。

建安五年,曹操颁布新的征收制度,到建安九年,又明确:“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

曹操前后实行的这一系列措施,使濒于崩溃的自耕农经济不断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这成为曹操集团的雄厚经济基础。通过以上二项措施,曹操统治区的农业生产迅速恢复。这是曹操在经济上的一大成功。

屯田制的实行,是以国家投资的方式保证再生产,工作效率当然高于普通的自耕农。

因此这个政策收到立竿见影之效,短时间内就将地方变成“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的欣欣向荣,称其为一大创举并不过分。

曹操在攻破邺城后,鉴于东汉后期沉重的人头税,改为户调制,对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农和地主)收田租每亩为四升,每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他不得擅兴发。”这一政策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得到了一致的拥护。

曹操在世时大力兴修水利设施并卓有成效,如在周瑜的家乡舒城建立的七门三堰一直到北宋宋仁宗时还能每天浇灌两万顷良田。这些政策之厉害,可以从下面的事例中反映出来。

第一,曹操在汉中打过两仗,先战胜张鲁后败于刘备,但由于北方的元气恢复他前后顺利地从汉中武都等地迁出了十三四万户人口。

以一户人家四口人计算,这就是五十多万。

第二,建安十九年五月,吕蒙提醒孙权,曹操在皖城(即庐江)一带屯田,如果坐等他们收获,无异于如虎添翼。

因此东吴趁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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