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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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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是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为了向经典《东方快车谋杀案》致敬。

飞机是周二晚上的。

出发之前,还有一件事放心不下,就是物流中心的宣传费。这笔款是去年的,我作为台属广告公司的副总,通过朋友关系接洽了这个业务,对方在台里投放了价值十几万的广告,但费用一直没结清。

今年,物流中心不再与我合作,而是从声优传媒下单。这是客户的自由,我并没有异议,只要收回欠款即可。然而此时朋友却告诉我, 物流中心的资金链出现重大问题,搞不好就会断掉,让我尽快催款!

我先后去过几次,老板都很客气,一方面鉴于我的作家身份,一方面是朋友的面子。对方承诺只要账上有钱,一定先付给我——但生意人的话,听听而已,我并没当真,还是要腿脚勤多跑动。

周二下午我到物流中心的停车场已经 3 点半,天阴得厉害,刚走到仓库附近,就看到物流中心的搬运工“大青”和他的老板,慌慌张张地把一个女人抬上面包车。

人,不是“放”在副驾驶座位,而是直接“丢”在改装后的面包车运货舱!

我是推理小说作家,我没杀过人,也确实没有亲眼见到杀人。但这一刻,我的血液倒流,眼前发黑,我知道——我正目睹杀人之后的运尸过程!

虽然极度惊恐,但我还有理智。

我知道如果现在跳出来,断喝一声,于事无补不说,我自己也可能性命不保!只好藏在物流中心坪场上的一堆废钢筋后面,偷着观察这两人,并用手机拍摄视频。

老板并没上车,而是对着大青一通嘱咐,将一把铁镐头丢上车后, 又跑回仓库,拿出一摞钱塞给他。大青无可奈何地点头,极不情愿地把车子开动。

这时我基本可以断定:杀人者是老板,大青只是运尸、埋尸人! 事不宜迟,我也溜向自己的车子,拉开车门,一屁股坐进去。大青的面包车开出物流中心大门,老板走回仓库,我赶忙加上油门追过去。这样做纯属本能,我已经没时间再考虑自身的危险问题。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大青我是熟悉的,我们之间有比较深的渊源: 去年对接物流中心的广告,搬运工大青知道我的身份后,私下拜托我介绍医生和医院。原来,他和妻子是近亲结婚,孩子的智力发育迟缓,他到 s 市打工,主要目的就是看病。

我欣然同意帮忙,孩子顺利接受治疗,短短一年进步很快,已经可以上学。我又帮他发起捐款,医药费全部解决了,大青一家对我千恩万谢。

孩子爸爸开车朝一个废旧的院子而去,我紧紧跟上,终于在只有两条车道的大门口,把他截住!

大青吓得跳下车就往竹林跑,我在后面拼命喊他的名字,这才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到我就哭了。

三言两句就把事情经过说清楚,我建议马上报警,大青却死也不肯!

原来,他听说物流中心老板有黑社会背景,手里的人命也不是第一条,而且对方刚才恐吓他,如果他敢说出去或报警,就把他儿子“做掉”!大青深信,即便老板被抓住,他的手下也不会放过自己和家人!

这时下雨了,大青要把尸体先暂时放在锯木厂仓库,他有钥匙。就在他搬尸时,我终于看清楚,这个女孩儿竟然是,小萝!

子鱼姐痴痴地望着会展中心高大的落地窗外,清朗通透的首都秋日长空,沉思片刻才继续讲述:

我肯定认识小萝,我们在同一层楼办公,她是王子昂的人。

王子昂,是我这辈子不想见到,不想提到,甚至不想听到的名字……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大青刚才的弦外之音,也为我的疑问找到答案:如果只是普通的讨债催款,像我一样,这个女孩儿怎么会把命送掉?!

我也是为了钱而来,经过这么多次接触,我深信物流中心的老板就算欠账、赖账,也不至于把我杀死。

杀人,是要偿命的啊!

可小萝,是王子昂的人,那么——

她极有可能在老板的调教之下,出卖肉体,换取订单。

如果一个女人自认为“吃了大亏”,可对方却还欠着账,她心有不甘,怎么死缠烂打的都有。男方被逼得走投无路,一气之下杀了她, 也不是不可能。

一瞬间,我下定决心,我不仅要帮助大青,也要终结这种罪恶! 后面的经过,就和《七日》描述的一样,我不赘述,只是其中一个环节,我们做了手脚:

儿子出门遛狗之前,大青故意暗示,锯木厂里堆着一些新玩具, 说不定他会喜欢。而且,如果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就赶快走到马路上,拉着行人一起过来“看看”。但爸爸的这些话,不要告诉任何人。

智力发育迟缓的孩子非常单纯、听话,按照爸爸的“指示”,他领着小狗直奔尸体而去——所以,并不是小狗撒欢主动跑过去。

大青一家迅速离开 s 市,是在我的安排下,面包车里的死者头发也是我让大青故意拔下来,放进地板的缝隙,并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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