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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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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宇松了口气。

他该庆幸一起的队友都是有常识的好人,不会随随便便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否则现在他就被推到腐烂壮汉面前去了。

丰大潘看看众人,又看看心惊胆战的费宇,挠挠头后说道:“那啥……要不,我去吧?”

众人看向他。

“大叔,你确定吗?”李星鹤问,“你的能力不能应对它吧?万一被砍到就真的死了。”

丰大潘讪讪,其实他也怕啊,可是看到众人为难的样子,心一软,就说出口了。

费宇舒了口气,“还是我去吧,只要用好我的能力,这个大汉应该没什么问题,就当锻炼自己……”

好、好歹他在游戏里也是个大杀四方的玩家啊!现实中这么怂怎么行!

丰大潘:“不!就你一小孩去太危险了,要不还是带上我吧?”

费宇抓头。

李星鹤看了看手表,向云立即会意:“时间来不及了,那就小费、丰大哥两个人引开它,费宇主打,丰大哥善后,注意保护好自己,其他人抓紧时间通过。”

“收到!”

行动立刻展开。

费宇从十字路口出来,此时,全身发烂的壮汉一下就注意到了他,转过身举起手臂冲来。

费宇:!!!

他赶紧拔腿就跑。

领着壮汉跑过十字路口后,丰大潘又冲出来,“嘿!蠢货!你要追的人在这里!”

壮汉回头,又想去追丰大潘。

此刻的费宇也壮着胆子大喊:“我在这里!!!”

壮汉被两个人搞得晕头转向,想了一会,又追费宇去了。

李星鹤眼前一亮:“好机会,就是现在,大家快跑!”

趁着两人拦住腐烂壮汉,剩余六人跑向海边。

黑礁海就和边礁镇一样,阴沉而黑暗,大海上传来死亡的号角,渔民们唱着有关献礼的摇篮曲,一声又一声,与海浪融为一体。

这便是小镇的传统,凝结接近千年,无法改变的习俗。

天色愈来愈暗,乌云压着整个小镇,只有海滩边的篝火耀眼。

从小镇边拓望去,身穿盛装的镇民们围绕在高高的火塔周围,手拉着手跳起奇异舞蹈。

“我们献出献礼,海神反哺馈赠,啦啦啦,啦啦啦……”

众人往下走去,踩着松软的沙子,一身骄纵的声音传来。

“都说了不是这样唱的!你们怎么回事,马上就要上台唱歌了,一点都没有合唱团的样子!”

是朱小宝!

第二站·完

“总算能逮到这个兔崽子了。”李星鹤的语气略微阴险,“兄弟姐妹们,今天就是我们大开杀戒的时候!”

宋嫣雨:“……小李,你怎么搞得我们像是反派?”

陆苏然看着相互聊天的队友们,发现他们真的是一点紧张气氛都没有,于是和向云对视一眼,只好自己开口:“朱小宝找到了,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把他抓起来?”

这是个问题。

李星鹤想想,然后凑到天殊雪面前,“雪雪雪雪,你可不可以把朱小宝喊过来?”

“喊朱小宝?”

“是啊,把他喊过来,然后我们用这个把他抓起来!”李星鹤展示了手里的麻袋。

宋嫣雨啧啧惊奇,“可以啊小李,你什么时候找到的麻袋?”

“就我们刚才躲教学楼那会,顺手看到一个,就塞到我的背包了。”

李星鹤简直是顺手牵羊的典范。

天殊雪看了他一会,最终点下头。

“好的,我去把朱小宝喊过来。”

说完,她一个人朝合唱团的方向走去。

海滩很大,渔民们聚在远处歌唱,合唱团有单独的帐篷,周围放满了木箱子,堆得很满。

合唱团一共是四十四个小男孩,他们穿着特制的水手服,意气风发。

毕竟对于这些孩子来说,他们不是女孩,不用整日惶恐被选成祭品,只需要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完成自己的课业就好。

幸运的人就会被选成合唱团,在丰收祭上大放光彩,收获一个很有帮助的人生履历。

几个人躲在暗处,紧张的看着天殊雪走去。

参加合唱团的小男孩们被朱小宝训斥,一个个低着头不敢说话,看到天殊雪走来,都悄悄看她。

这个年纪的小男孩,总是喜欢好看的东西,而恰好,天殊雪长得足够好看,就像是摆在橱窗的洋娃娃。

他们这么注视,朱小宝自然也发现了异常。

“你们怎么回事?”他有点生气了,“为什么不继续训练了?是不是看不起我?你们——咦!天殊雪!”

他从高高的指挥台上跳下,一脸的横肉充斥着得意,大摇大摆走到她面前。

“怎么样?你果然还是来看我了,我就知道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其他人都不配和你做朋友!只有我才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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