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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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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刚刚我瞧见她红着眼睛不知道去哪里了,啧啧,自作自受。”

等她们走了,李婧才敢从厕所出来,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身材走样,皮肤粗糙,衣裳廉价,打扮潦草,她已经想不起自己年轻时的样子。

年轻的时候为了爱情放弃家人,如今爱情没有,事业没钱,只有一地鸡毛。

她真想回到年轻时候,将自己一巴掌打醒,放弃那么男人,甚至可以放弃孩子。

有父母支持的她,一定也能像李婵这样过上幸福富足的生活。

事实上李婵作为知名律师,男友事业发展的不错,家里也不差钱,压根不是李婧想的靠李建丰方婉才过的这么好。

不过李婵也不会特意去解释,就叫她好好嫉妒吧。

有了孩子后,为了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李婵一家举家搬到了京都,从此以后除了李建丰和方婉的葬礼,没再和李婧见过面。

两姐妹彻底成了陌路人,李婧在底层苦苦挣扎,李婵则过着富裕的上流社会生活。

知道的人,没有不感慨李婧年轻时的任性,一手好牌都打烂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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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1◎

肚子好痛, 像被人拿刀在搅合一样。

李婵睁开眼睛,入眼是砖瓦房的木梁屋顶,她看向四周, 身边站着个醉醺醺的俊秀男人,难闻的酒味冲天,使她作呕。

顾不得接受剧情和记忆,李婵忙给自己的把脉,知道自己是怀孕, 如今有流产的迹象。

她以为眼前的男人是原身的丈夫, 开口急急地叫道:“快, 快送我去医院, 我要流产了!”

闫振听到流产, 神志清明了些, 他死死的盯着李婵的肚子, 心中的嫉妒如大海中的狂风暴雨, 恶念不断升出。

杀了她, 杀了这个贱人, 杀了这个孩子!

反正已经要流产了, 就让她胎死腹中好了。

李婵捂着肚子,身子卷缩, 疼的冷汗都下来了,饱含怒气催促道:“你在发什么呆, 快送我去医院!”

男人站在那里不动, 眼里饱含杀气,惊住了李婵, 她假装又晕了过去, 忙忍痛先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这时候是六十年代, 原主是村里一枝花,美貌如花,在18岁这年嫁给了城里工人家庭明华,表面看生活幸福,实际却度日如年。只是村里都以为她过上了好日子,她要脸面和家里向来报喜不报忧。

当初明华不顾家里反对,强势娶了李婵这个村姑,原主以为明华是爱自己的。真嫁过来后,明华对她格外冷淡,甚至不愿和她同房。

结婚后,原主被公婆针对,瞧不起,受了委屈和明华抱怨,明华立刻带着她搬到了外面自己住,这又让原主误会明华是在乎自己的。

谁想搬出来没两天,明华的‘好兄弟’闫振,因为和家里闹翻就来投奔明华,原主以为他住一段时间就会搬走,没想到人家这一住就不走了。

好好的小夫妻变成三人行,夫妻俩做什么,闫振都要掺和进去,不管原主怎么说他都笑嘻嘻的应着,该怎么粘着继续念。

最后原主永远落后一步,看着他们谈天说地,一起玩一起闹,她倒成了个外人。

原主渐渐起了疑心。

然后公婆催生,原主无奈吐露两人半年没有同房的事,不知道公婆怎么和明华谈的,让明华和原主睡了半个月,确定原主怀孕后,这才分居。

原主没有太大野心,老公孩子热炕头,生活平平淡淡就好。

她的怀孕好像刺激到了闫振,他借酒浇愁,然后有天嫉妒心发作,借着酒意打了原主,差点将原主打流产,气的原主死活要闫振搬走。

明华不同意,闫振低声道歉,明华小意伺候哄着,这才将此事消弭,许是被明华警告了,闫振之后没再敢动手。

等原主生下儿子,这两人也不再遮掩了,闫振明目张胆的和明华勾勾搭搭,还让孩子叫他小爹。

原主心痛欲绝,只当没了男人,专心带孩子。

三人这么和平的一起过了十五年,是十五年后,原主发现自己才十五岁的儿子竟然和闫振这个男小三有了首尾,不管她怎么打怎么骂,他都好似认准了闫振,不肯分手。

明知道原主极度厌恶闫振,好大儿还故意将她和闫振放在一起对比,什么闫振事业有成,优雅大叔,成熟稳重,原主目不识丁,整天围着灶台转,十五年了还是机械厂的小工人了,配不上自己的爸爸,更不配和闫振比。

原主真是恨毒了闫振和明华,被儿子这么羞辱后,当着儿子的面上吊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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