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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又见伦敦(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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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下马休息,过来问左再。

“你也是来练盛装舞步的吗?”女孩见左再穿了很像骑马装的衣服便开口问左再。

女孩问的是中文,她可能也想确认一下左再是不是中国人,因为她来了李谷马术中心两个月,还没有碰到过来自中国的和她一样练盛装舞步的人。

“我不是,我就是来看一看马。”左再微笑地回答。她喜欢小女孩刚刚自信的笑容。

“你养马?”知道自己没有找到一起学习盛装舞步的小伙伴,小女孩有点失望,但听到左再说看马,她又有了一点兴趣。

“我没养。”左再如实回答。

“哦,那你是要看一下我的马吗?”小女孩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高的兴致了,但是有人对她的爱驹感兴趣,她倒是不介意给人看一看。

小女孩把自己的马,牵到了左再的面前。

“她叫恒星,你看她脸上有一个星星的印记,今年八岁。”小女孩给左再介绍。

“你的马的颜色好漂亮,动作也很协调,就是好像直线跳得不是特别好,节奏有时候也没有踩在点子上。”左再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小女孩对左再之前的好印象,被左再这句话给摧毁得所剩无几。她给左再看马,是只打算收获艳羡,并没有准备收到左再刚才这样的评价。

小女孩在心里想:“不养马,不骑马,没学过盛装舞步,还外行人指导内行人,这人的素质和看起来的差太多了。光看长相还以为是个气质美女,一说话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小女孩的马才八岁,自是还没有到盛装舞步的最佳年龄,但她的马,已经是同年龄的盛装舞步马里面非常厉害的了。

她才拥有这匹马两个月,配合上可能还有一些生疏,但这匹马的天赋自是毋庸置疑的。

两个月前,父亲给她挑的这一匹马,比她以前骑过的所有盛装舞步的马,都要优秀得多,不然这匹马也不会卖到30万英镑的价格。

小姑娘知道自己的马是匹好马,却被一个外行人给否定了,有点不太高兴。懂也可以,不懂也没有问题,不懂装懂什么的,最让人讨厌了。

但小姑娘修养不错,也没有说什么就只是牵着马离开室内马场。

…………………………

左再到伦敦的第一天宠幸完程冽的“小老婆”限量版one-77,今天是带着程冽的“大老婆”阿斯顿马丁dbs,来宠幸小耐的“大麦宝”的。

“大麦宝”就是程逢春花了一百万英镑给小耐买的第一匹马,买的时候“大麦宝”才五岁,如今已经是17岁的老马了。

五岁的盛装舞步马,因为接受的教育还不太多,原本是卖不了这个价格的。

但“大麦宝”的父母都是盛装舞步的世界冠军马,她的母亲在生完大麦宝之后,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导致严重右前后腿骨折,马主和骑手无奈之下选择给大麦宝的母亲执行了安乐死。(注1)

所以大麦宝的血统,是独一无二的。甚至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如果不是程逢春夫人的生前好友帮忙,小耐也没有办法在马术生涯的一开始,就拥有这样级别的马。

不过人家肯卖这匹马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要让这匹马,受最好的教育。小耐的师傅,虽然当时作为骑手只是三星级的,但却是英国最好的盛装舞步驯马师之一。

“大麦宝”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有一个很长的英文名字,叫be-hors-tynder。左再并不知道大麦宝原先的名字具体是怎么来的,因为这个名字是大麦宝成为小耐坐骑之前就已经在国际马术联合会注册好的。

be-hors是个著名的育马机构(之前写过的那匹丹麦盛装舞步名马也是这两个字打头的),ynder是大麦宝的母亲的名字,t的来源左再无从知晓。

名字这东西,中外有别。不是说一个是中文,一个是英文的那种区别。

中国人取名,一般不会有人在子女的名字里面放上父母的字。你爸叫张三,你也叫张三,这种情况在中国通常是不可能发生的,犯忌讳。

但是西方人却觉得,尊敬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沿用那个人的名字。这个人可以是死人,也可以还在世。比如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都叫伊丽莎白,美国总统,老布什、小布什,都叫布什。

老妈生出一个儿子,老爹觉得特别喜欢,就直接取和自己一样的名字。但两个人每天都在一个屋檐下待着,要怎么区别呢?在儿子的名字后面加上jr(junior的缩写,意思是初级的、年轻的)。(注2)

当然了,如果哪家是叔叔、伯伯或者爷爷特别厉害的,也可以给自己的儿子用叔叔或者爷爷,或者爷爷的爷爷的名字。女性也是如此。

…………………………

小耐小的时候,中文很不好,他第一喜欢的是左再,第二喜欢的就是爷爷送的马。

小耐觉得,既然左再是“小麦宝”,那比左再体积大那么多的马儿就应该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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