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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见面不如闻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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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出的消息,让她有名气罢了。

有了这个认知,包县令沉吟了片刻,就大着胆子道“这个嘛,据本官推测,定是这女子在山间迷路,走到无名寺后面的荒林时,路遇望尘和尚。那和尚歹心顿起,意图逼,哪想到这女子是个厉害的,反倒借机把望尘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害怕之中,她遗失了自己的一只鞋子。慌不择路之下,她跑进了深山,迷失方向。或者,那时正是半夜,视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结果被冲到湖里致死。”

听完这些,春荼蘼差点给包县令鼓掌。他应该去写小说或者乐舞故事,当个县令太委屈人才了。其实各县刑狱诉讼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书〗记主管,大案要案县令才插手,而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显然包县令驾驭不了,只能靠想象了。不得不说,编得很圆满,而且很有戏剧性,若这样结案,可算是皆大欢喜,因为有纠葛的双方都死了。没有苦主,也没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结果方娘子不答应,春大山不答应,她春荼蘼也不答应!

大唐的验尸水平很低,而因为尊重死者,方娘子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脱。这些事都是约定俗成,对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她也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负责。

“大人,我对这个说法倒是有几个疑问。”她向前走了一步,站到方娘子尸身面前,垂下眼睛,没有丝毫的害怕之态。

方娘子在水中浸泡的并不久,身体和五官肿胀得不严重,面目清晰,令她的脑海中,骤然浮现出方娘子温柔大方的笑意,那么活灵活现,而不是如此,脸色灰白,死气沉沉。瞬间,她几乎落泪。

生命,怎么能如此顽强,却又怎么能如此脆弱,让她如何能不心生敬畏?让她如何能不坚信,生命的尊严,任何人都无权侵犯!

她以手帕裹手,轻轻侧翻过尸身。方娘子的身体已经僵硬,有一种死人才有的沉重。小凤不用吩咐,自然上前帮忙,倒把仵作和包县令给惊到了,都来不及出声阻止。

再抬眼,在包县令眼中,春荼蘼像变了一个人,双眼熠熠生辉,有一种名为自信,但他不知道是什么的气质自然散发,令他觉得之前大错而特错。这个小姑娘,不是因为身为白相的遗失孙女而得利,是她自己本事,将来必定会成为大人物!

“大人,请您看这儿。”春荼蘼掀开方娘子那把乌油油的长发,指着方娘子的后颈。那里青黑一片,能看到清晰的指印。

其大小,应该是一个男人的手。

包县令吓了一大跳“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向仵作,震惊中有着谴责。

仵作也惊到了,不顾身份挤上前,看到印迹后脸都白了“属下,属下之前没看到。”之后立即改口“是属下疏忽,容属下再验!”

“不用了。”春荼蘼轻轻放平尸身,冷冷地道“我曾听闻,仵作之职,是让死者说话,是为死者说话,这样才能平息他们的冤情,让他们早登极乐。我可以容忍你技术不精,却不能容忍你马虎了事,不重证据,先入为主。”

“春六小姐,这……你看……”包县令看向春荼蘼的神色满是惊骇和敬畏,好像她能沟通阴阳,长了透视眼似的。

其实春荼蘼只是推测。

因为她知道,方娘子不会凭白无故进入山间险地,更不会杀人。就算杀了,她也不是立即逃跑的性格。可她就是死在那儿,那就一定是谋杀。死于水中,不是自己失足,就是被凶手溺毙。大多数同类案子,凶手都是按住死者的后脖子,浸在水里的。

她不懂法医学,但是身为律师,多少懂点皮毛。而这些表面证据,只需要常识就可以。当然了,是在现代见多识广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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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终于完成三更,而且准时,当当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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