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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办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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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金乌市的公安局还没有搬到新的办公楼去,依旧是县级单位时候的平房办公区,不过这个时候此地也快拆迁了,外围的工程已经开始,破旧的吉普车在碎砖烂瓦颠簸了好一阵子,同时也让吴放歌的屁股吃尽了苦头

虽说办公用房紧张,但是孙红兵好歹也是居副局长,而且资格老,名望高,所以还是有一间单独办公室的,而另两个副局长就不得不在一个办公室了将就一下了

孙红兵带着吴放歌走进他的办公室,吴放歌无论前世今生这还是第一次走进这个传奇人物的办公场所房间不大,最多也就十六七个平方,没有装修,只是水泥趟地,靠墙是一个木头书柜,旁边就是一张办公桌和一把藤椅,看年头估计和孙红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另外还有一对酱色酱色旧沙发,沙发前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是一样这件屋里唯一的,崭新的家具——一个电热水瓶,以前吴放歌家里也有一个,价格挺贵,但是一点也不好用

无论是办公桌上和茶几上都摆放着成堆的卷宗,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不是对于工作特别的勤勉,就是特懒惰,但吴放歌相信孙红兵是属于前一类

亲自给吴放歌倒了一杯热茶,孙红兵叫进一个小警察来,吩咐着如说崔明丽他们回来了,立刻来见他吴放歌估计那就是去抓小蟑螂的那伙人了,现在想想,也不知道他们追那辆大卡车追到哪里了,那车的车牌好像是山西的……

孙红兵果然是个大忙人,他一回来,进进出出请示的,签字的络绎不绝,因此吴放歌也没机会和他说上几句话,最后孙红兵肯能也觉得吴放歌晾在这不合适,就随手从桌上的案卷堆里抽出两册扔给他说:“小子,别闲着,帮帮我!”

吴放歌手脚麻利地接住了卷宗,有些疑惑地说:“这……这合适吗?我不是警察”

孙红兵说:“你不是警察你是退伍军人,国家功臣呐,你放心,这次严打摊子铺的太大,人手严重不足,我们还从各机关单位抽调了不少人手呐,你看了只要别出去乱说就行……对了,部队上你学保密守则没?”

吴放歌点头说:“学了”

孙红兵说:“那就没问题了你手上的案子已经办的差不多了,你先审查一遍,要是没问题我就签个字,让承办人准备逮捕意见书送到检察院批捕去,小子,被告人现在可还关在看守所呐,哪里的日子可不好过,我们案子办的快,也算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嘛,呵呵,别瞪着我,给我干活”说着又扔过一只笔,一叠笔录纸来

吴放歌没辙,只得先看了一眼案卷封皮上的案由:故意杀人心里就是一哆嗦,人命关天呐

重生前吴放歌当了二十年的机关干部,虽说没专门学过办案,却也机缘巧合接触过一点儿有一回森林火灾,事后要处理几个人,由于事态复杂,这得罪人的差事没人愿意去做,所以不得志的吴放歌就被抽调到纪委帮了几个月的忙,因此,基本的办案流程还是知道一些的,只不过对于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他原本就是一知半解,而且比较熟的那部分还是97年之后修订的那些,之前的东西了解实在不多,于是又找孙红兵要两法的条文,孙红兵就又甩了一本厚厚的《二五普法法律汇编》给他,然后就再也不管了

吴放歌没辙,只得开始看卷、做案卷笔录,可才看了几十页就发现了大问题,这个案子定性不准确,确切的说缺乏罪名构成要件,定性为杀人比较勉强,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更为准确这么一来就面临了一个选择,是按着案卷的定性顺势掳下去呢,还是按照法治精神实事求是呢?相比之下前一种选择最为稳妥,即便是错,那也是承办人的错,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退伍兵,既没读过警校,也没学过法律,一下子就哪本卷子看,要说错,怎么也不能怪到他身上的可是……这可是人命关天呐,虽说故意伤害致死最高也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毕竟在主观恶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对于量刑是会起到很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吴放歌拿着笔,为了这个问题的取舍冥思苦想了足足十来分钟,不知道该如何的取舍,那一边埋头工作的孙红兵抬头看见了,却一声不吭,微笑了一下又埋头工作去了

吴放歌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傻,自己又不是真在这里当警察的,干嘛那么在意案件的性质呢?为什么不铺开了想一想呢孙红兵带自己回来,看来是对自己有几分赏识的,说不定是想让自己当警察,不是当警察不好,跟着孙红兵这个廉吏,只怕不会有什么好前程不过孙红兵这个人虽然是个廉吏,但是据说法律水平不怎么高,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吴放歌又细细的观察了一下孙红兵,发现他总是把批阅过的案卷放到桌子的左边,没看过的放在右边,而刚才的这本卷好像是从左边抽出来扔过来的,也就是说,这本卷是他先审查过的,而卷里也没有相关的修改意见,也就是说他对这个案子的定性是认可的

“嗯……”

吴放歌这次回来时一门心思的想去五局,毕竟那里熟门熟路,当警察可不是他的愿望,如果我要是顺着案子说,这一来把老头说高兴了硬要留我当警察就麻烦了,而且又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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