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曲12(1 / 2)
一场叫座的演出往往都有安可环节。安可,即观众热情高呼歌手返场加演,但加演曲目不会太多,一到两首算是正常。
seven作为小众圈子摇滚乐队,虽然不比国内外某些一线组合来得红,但也有自己最忠实的听众,微博粉丝数已近五百万,所以人气颇高,这一刻安可的呼声更是喊得此起彼伏。
主唱应亦伦是个酷帅男人,一众乐手里属他外形最抢眼。应亦伦手挂在麦克风架上虚搭着腰,一个半小时的连续演出让大家都有点喘,特别是他一路唱下来就没停过,自然是最累的那个,但也乐在其中。
“今晚的安可换个玩法吧,”应亦伦甩了甩头发上的汗,朝舞台下面的观众比了个“1”的手势:“我要找一个人,请他上来跟我一起完成这最后一首歌。你可以唱,也可以只弹奏让我来唱,都ok。大家觉得可以吗?”
“好!”
“wow!太酷了!”
“安可!安可!安可——!!”
台下早已经人声沸腾,应亦伦的一番话使得气氛被推向了一个不在预料内的小高峰。一些小姑娘们激动得手舞足蹈,有举着酒瓶高声尖叫的,也有拿着灯牌荧光棒冲到舞台下往台上扔的。大家多多少少都喝了点酒,激动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被完全释放了开来。
“什么呀,”郑鹤沅抱臂起身,有些哭笑不得的朝秦笛道:“诶,现在的阿伦怎么这么会来事,安可还不忘互动宠粉?啧啧,果然是比当年的你有情趣多了啊。”
“又来,”秦笛哑然失笑:“好坏我都退出了,就不能不提当年?”
“偏不,”郑鹤沅挑着一边眉毛扭过头去看他:“我就是不高兴。为什么你就没有这么好玩的时候?不行,你得还我,让我也看看你这个冰块脸问我们观众主动要掌声的样子。我要把你彻底拉下神坛。”
“胡闹。”说是胡闹,可脸上却不见半分愠色。秦笛伸过手,在郑鹤沅腰上轻轻拍了一下:“坐下好好看。”
那一头薛眠撞见这二人打情骂俏似的斗嘴,可能是酒喝多了后劲翻上来,脸上又红又烫,眼眶里也总是湿热湿热的,就像打完哈欠后眼底冒出的那一层水膜,雾润润的,看人的时候仿佛都浸在水里,模模糊糊又忽远忽近。
从舞台上打下来的追光灯正跟着应亦伦数数的节奏往观众区扫去,想要抽一名幸运观众,方法得够随机才有意思。只等蒙着眼睛的应亦伦数到哪个数叫暂停,灯光打在谁身上,谁就有这份荣幸能和偶像合作安可了。
十个数的倒数时间,七八束白色追光灯在偌大的观众区里无规律的扫过,时而东北角,时而西南角,时而照在站台区,时而又落到座位区。
最后三个数终于响起,烘托气氛的紧密鼓点也跟着“咚咚咚”的从音响里敲响传出。应亦伦手搭在蒙住眼睛的眼罩上,随着一声响亮的“一”喊出,所有追光灯在这一刻汇聚成唯一的一束巨大亮光,投落在了幸运的座位区。
“让我们看看这位观众是——”
摘下眼罩的应亦伦眨了眨眼睛稍微适应,随着灯光找看过去,整个观众区的人潮该站起的站起、该踮脚的踮脚,目光全都不约而同的往光源处投去。
“就是你了,”应亦伦微笑一指:“二排五号桌,请上来吧!”
巧了。
二排五号桌正是郑鹤沅他们这桌。
白色光束从天而降,整张圆桌都被罩在其间,万众瞩目的焦点须臾间便聚拢到了这一桌的四个人身上。
应亦伦人高马大,微微往前倾了点身体,胳膊松松的搭在麦克风架上,举着话筒对台下笑:“哇哦,一点意外的惊喜啊,被选中的这桌观众里……好像坐着一位我们的老朋友。”言毕手一伸,做了个“请看”的手势。
秦笛退出seven不过三年,但在团时间却长达九年,资历稍老一点的粉丝不可能认不出他。刚刚一直没人发现观众区里居然坐着这位乐队老马,只能怪灯光太暗,要是有人知道当年被称为“seven之魂”的前队长秦笛竟然就坐在他们旁边,只怕早就扑过来喊着合影留念要签名了。
随着应亦伦的这一指,全场还有谁没把目光投向这一桌。从小范围的窸窸窣窣推推嚷嚷,到蔓延至最外围站台区的一声声激动呼喊,声音迭荡鼎沸就像潮水一样推过来,细分辨,那里面只重复着一个名字——
“秦笛!”
“秦笛!!”
“秦笛!!!”
秦笛当然听到了,也看到了。他靠坐在座位上,抬手朝舞台上的应亦伦轻轻挥了下,脸上噙着抹淡淡的笑。
工作人员反应快,眨眼就递来了一支话筒。秦笛接过来,回首朝四周人群也挥了下手,然后起身举起话筒,一手插在口袋里,看向舞台道:“很高兴今天能来现场。首先要恭喜seven,今晚的演出非常精彩,大家都很棒。”
“wow!秦笛好帅啊!”
“他声音好好听,跟阿伦的一样好听欸!”
“天呐,秦笛是不是要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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