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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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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桃子情况差不多的,还有香蕉。这水果娇嫩,放不了几天,原本金灿灿的皮便开始发黑。里面果肉好的也没用,必须得赶紧打折卖出去,否则谁都不愿意买。

江海潮他们同样包圆了。在水果碗里加几块香蕉,然后浇上乳酸菌饮料,他们就能坦然地卖出一块钱了。

而在步行街逛街的人当真默认香蕉属于昂贵水果,一块钱一碗的水果饮也理所当然。

后来江海潮他们上江口赶场卖衣服时,还问菜头爷爷买了他家种的小番茄加在水果碗里。

等到他们利欲熏心,开始往碗里加黄瓜的时候,步行街的夜晚愈发热闹了,开始有其他摊子发现了这块风水宝地,加入了摆摊大军。

在卖衣服的摊子旁边就有一家专门卖小饰品的,灯光一打,各种首饰珠串看得人眼花缭乱。

那摆摊的姐姐长得特别好看,大家一致认为她长得像《我爱我家》里的贾小凡。

所以高强主动跟买衣服的人推荐可以搭配一条小姐姐摊子上卖的珍珠项链时,女生们都没朝他翻白眼。

摆摊结束的时候,小姐姐还送了她们一人一个发卡呢。

可惜好时光总是短暂,带到步行街的夜市摊出现了第七家,也就是江海潮他们过来摆摊的第五天,终于有人过来驱赶了。

江海潮一口咬定是工商所的人让她过来摆摊的,他们交钱了。

但步行街的管理人员不认这个,街上铺子的商户都过来闹了,人家每年交这么多钱,怎么可能由着外人抢生意呢?

摆摊的人试图抱团,强调他们跟店铺不是一回事儿。哪家开饭店的也不可能跟外面的小摊子抢生意。

两边吵得不可开交时,工商所的人被叫来了。

一群小孩可算找到了重心,死命扒着人不放:“叔叔,不是说好了让我们在这儿摆摊吗?”

这回工商所的人还是喝了酒,脸红红的,一张嘴全是酒气,却不像之前一样对着他们笑呵呵,反而板着脸:“我是让你们在那边摆,街外头,不是在里面。”

江海潮陪着笑:“可我们也没占人家地方啊,我们卖的东西跟人家店里都不是同一个地方进的货。”

工商所的人吹胡子瞪眼:“不行不行,到外面去,这是人家的地盘!”

他态度一强硬,商贩们都不敢再说话。谁也不是傻瓜,真惹毛了人家,人家判你一个非法占道经营,直接把你给抓了,没收家当不说,还要罚你款,你上哪儿哭去?

大家只好老大不痛快地转移地盘,还有人想抢占紧贴着大圆滚石靠步行街最近的位置。

但工商所的人这回又和气起来,直接把那卖烤串的商贩赶走:“走走走,离远点,烟熏火燎的,人家店里还怎么做生意呀?妹头,你们过来你们在这儿卖吧!”

一帮孩子全鼓着脸,委屈兮兮地看大人。

看得工商所的人怪不好意思的,竟然直接出卖了举报者:“怪哪个啊?你们把人家服装店的生意都抢了,人家能高兴啊。你们要单是卖西瓜,保准没这么多事。”

可卖衣服更挣钱啊,他们总不能因为人家不高兴就放弃卖衣服吧。

况且他们刚接到了妈妈从南方寄过来的衣服,而且江海潮还特地打电话催促妈妈继续寄,衣服实在太好卖了。

几个大孩子心不甘情不愿地重新把摊子拾掇好。

冯雪愤怒地控诉:“怪谁呀?怪他们的衣服又贵又难看质量还差呗。”

饭店的菜卖的贵,可人家大厨手艺好,端出来的拿手绝活惊艳四方。外面的小摊子东西再便宜也抢不走饭店的生意。

要是反过来,饭店的价格是外面的好几倍,东西却比小摊子还难吃,能有多少冤大头买他家的账啊?

大家都深以为然地点头。虽然冯雪这么说有自夸的嫌疑(强调她会搭配衣服呗),但真的很有道理呀。

江海潮重重地叹了口气,眼睛盯着灯火通明,简直像水晶宫一样店铺感慨:“要是我们在这儿有铺子就好了。”

小伙伴们的眼睛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老大,你真的很敢想哎。你知道这里店铺租金有多贵吗?那么一间一个月要3000块钱哦。

所以人家东西卖的贵也是有道理的。卖的便宜,连房租都交不上。

江海潮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就是我现在想租,人家也不会租给我呀。”

过完暑假,他们就得回学校上课了。

算了算了,先把这批衣服卖掉才是真的。

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步行街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一切在它笼罩范围内的都自带金光,脱离了它便会被打回原形。

反正虽然位置挪了才几十米,但陡然门前冷落鞍马稀却是真的。

婆奶奶收拾完锅碗瓢盆过来帮他们切水果,见状惊讶:“怎么跑这儿来了?”

等听完事情经过,她一点义愤填膺的意思都没有,反而点点头表示,“应该的,人家投那么大本钱呢,哪能让旁人占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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